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,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,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印发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2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市区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,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联系电话:89720067。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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